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在北京、武汉、广州设考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18名。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18名,具体岗位的招聘对象、岗位条件和人数详见《广州市白云区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说明:“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长期在白云区从事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详见附件5)。
6.报考人员应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7.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其他岗位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8.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应聘日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通过日语N1级考试合格证书,应聘其他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提供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组织的国家英语四级(含)以上合格证书或者425分(含)以上的成绩报告单。
9.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学历要求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为准。
2.年龄限1987年2月19日(含)后出生,如具有中小学系列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放宽1982年2月19日(含)后出生。
3.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相对应或符合岗位需求表的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资格审核时需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不得报名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
2.现工作岗位有服务期要求且未满服务期、不宜调整工作岗位的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4.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截止之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预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13日在以下